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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幾個小時的時間,形勢突變,在沈月雪的審問之下,終於得到了事情的真相。
過後警察也從劉豔的家裏搜到了五百塊錢以及錄音機,通過裏面的錄音,足以證明楊洛的清白。
而李翔和許凱原本認為陷害楊洛的事情已經搞定了,誰知道一個警察忽然走進審訊室,把劉豔指認他們的證詞掏了出來。
兩人頓時傻眼了,想不通劉豔為什麼會老實交代,可面對鐵證如山,他們也沒有狡辯的餘地,只能無奈地承認了所有的事情。
根據兩人交代,是有一個叫高仔的小混混出錢找他們演這出戏,按照描述,警方用速寫畫出了犯人的大致樣貌。
“小陳,你和小程到龍潭路3號抓人,另外再到樂尚KTV一趟,去劉豔所在的包房蒐集相關證據。”沈月雪當機立斷的説道。
但警方的動作還是晚了一步,KTV早就將包房打掃乾淨了,連指紋都沒有留下,更別提其他證據了。
不久小陳就打回了電話道:“沈所,我們到龍潭路3號了,但這裏就是個廢棄倉庫,根本沒法住人,我懷疑地址是假的。”
“假的?”沈月雪臉色一變,問道:“那個高仔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