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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總離開後,陳建峯就給縣交通局的任局長打電話,讓他儘快和明望公司的黃總簽訂工程合同,為嚴肅合約,要先讓黃總交納一定的保證金。
任局長根本沒想到陳建峯會做出這樣的決定,於是問道:“陳書記,妥協了?”
陳建峯笑道:“現在評判還為時過早,你給我記住在簽約時要注意兩個問題。一個一定要多交保證金。還有一個就是給我把工期卡死,對沒按期完成,一定要註明重罰。”
任局長本想提醒什麼,但是想到陳書記已經這樣決定了,自己何必再認真,妥協就妥協吧。
縣交通局、縣招標辦和明望公司簽訂了工程合同。
在簽訂的時候,任局長就按照陳建峯的指示,提出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,黃總覺得這個項目來之不易,也就答應了。
另外,任局長在工期的規定上要求非常嚴格,但是對於黃總來説,他是一點不在乎,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做這種項目,多少還是能推算出施工時間,於是也答應了。
合同簽完,黃總就開始分包的分包、招人的招人、上設備的就上設備。陳建峯本來以為既然自已幫了這個忙,黃總至少應該來送禮感謝他,但是人家根本就不理他,於是他笑道:“好小子。你這樣做,讓我接下來就好辦多了。”
陳建峯一大早來到太安鎮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