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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市長蘇炳強的強烈指責,林飛揚直接聳了聳肩:“蘇市長,這位老大娘所説的話,我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兒,也從來沒有人向我彙報過此事。
不過呢,我大概明白他所説的話到底是什麼意思。
我的的確確曾經下達過一道行政命令,在龍泉湖濕地公園項目範圍擴大的時候,我們的的確確牽扯到了一些土地的補償問題。而且我們的補償標準是非常高的。
但是,我們土地補償有兩個不賠償原則:
第一,沒有具體的土地承包證書的,不予賠償。
第二,河道大壩兩側以及20年之內法律中所規定的,不允許違規侵佔的土地,不予賠償。
因為據我所知,在我們南光河河道大壩兩側,有很多當地的村民,違法違規在河道大壩斜坡上,以及河道大壩下邊的泄洪河灘處違規種地,甚至是違規建設房屋。
我上任之後,我們南光縣重修了河道大壩,而且修建的很堅固,但這並不意味着河道大壩旁邊的泄洪溝以及河灘是可以隨便佔用的,並不是誰佔用了就是誰的,那些都是屬於公共場地,是絕對不允許隨意佔用甚至是隨意建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