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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哥能同意?”
“我同意就行啦,只要我跟大隊裏説一聲,把我的户口遷出來重新立户就行。”
距離上次説要分家,到現在也有四個多月了,期間張大山夫妻不再提分家的事情,私底下瑞和還是打聽過的。好在這個年代、在這個村子,分家並不是多麼難的事情,甚至也不需要找族中長輩讓他們同意。只要和村幹部説清楚,將自己的名字遷出來重新立一個户口就可以,連手續費都不用交呢。打聽到這一點時瑞和鬆了一口氣。
至於分家時家裏財物的劃分,那就自己私底下商議了。現在住的房子是原主父母留下來的土屋,一共三間,還有一個小院子。原身父母去世之後那間屋子就成了廚房,張大山把院子裏的灶台挪了進去,剩下的兩間房仍然一兄弟一間。
房子已經很破,説值錢肯定不值錢,瑞和從張小山記憶中得知,以後的地是非常值錢的,當年原身分家時只分走了五百塊錢,裏面有兩百塊據張大山説是原主這些年打工給家裏的錢,剩下的三百塊是分房子的錢。那時候,張家的房子早就推翻重建過,是結結實實的紅磚瓦房,磚瓦間有張小山灑下的汗水。
張大山拿出三百塊説要買張小山那個房間以後給孩子結婚住,那時候張大山的長子才十三歲,説結婚還早着呢,而張小山已經三十歲即將結婚了的。當時張小山雖然不願意,可他的脾氣好,未婚妻的性子和他一模一樣,甚至更加柔順。兩人都不是會和人爭執的性格,分家已經是張小山鼓起勇氣才能説出的話了。
於是他就拿着五百塊錢分家離開。那時候是一九八六年,不管是地價還是房價都比七十年代高了許多,張小山只能勉強買了一間老舊破的土屋,好不容易攢到錢翻建,錢剛用完小兒子就生病了……
想到這裏瑞和又問李大水:“上次嬸子説的那間老房子現在户主還賣嗎?”老祠堂那邊有人想賣房子,是老四合院裏的一間廂房,要價一百八十五塊。
李大水搖搖頭:“不知道,你想買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