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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萊·約克
在遇到方傑雯之前,Eli York過着一種充滿快意的簡單生活,他喜歡女人,女人們也喜歡他,而他的工作恰好又是關於女人的,這一行他混跡了十多年,從中賺了不少錢,使他得以身穿別緻的衣服,住在華美的房子裏,有好幾輛叫人豔羨的車,每天都跟那些最年輕最美麗的女人廝混。那些女人,有的一頭金髮,有的長着一張典型的南歐人的面孔,或俏皮,或憂鬱,或放浪,或神經質,他記得她們的五官、身高、三圍,瞭解她們的專長和風格,卻時常忘記自己和其中哪幾個約會過,每當一場歡愛結束,出了房間就好像患了健忘症,他卻覺得自己渾身充滿晦暗的魅力,併為此揚揚自得。
直到二○○三年初夏的一天,他在北京,方傑雯走進那間甄選模特的舞蹈教室,站在他面前,帶着一種難於歸類,不屬於任何時代的風格。
他記得自己問她:“你為什麼想要做模特?”就像問其他無以計數的女孩子一樣。
“我要賺許多錢,離開這裏,去一個很遠的地方,一個人生活。”她回答,最簡單的詞,最簡單的句式。
Eli知道,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一個在比賽中名落孫山的女孩子,十七歲零九個月,五尺十寸高,黑頭髮黑眼睛,沒有任何擺得上台面的經歷。但這樣的答案是他不曾聽到過的。
“美國夠遠嗎?”他反問,臉上帶着不太認真的笑。
她想了想,認真地回答:“夠了。”
那個時候,他以為她只是個極其常見的離家出走的厭世少女,卻破例沒有追究監護人同意書上簽字的真假,就給了她一個新名字,一張單程機票和一份工作。
於是,那個夏天,她就在紐約了。在那裏,她是G,十七歲零十個月,五尺十寸高,黑頭髮黑眼睛,和暑假裏無數蜂擁而至的年輕女孩兒一樣,她頎長孱弱美麗,什麼都不懂,什麼都不會。